發布部門:後勤綜合管理處
各位同學:
根據市醫保辦《關於將本市大學生納入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通知》(滬人社醫發【2011】45號)、《關於做好本市大學生醫保過渡期結束後有關工作的通知》(滬人社醫發【2014】37號),以及滬教委體【2015】58號文件精神,現集中辦理杏盛平台學生參加2016年度城鄉居民醫保事項🐠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參保對象:
1、在我校註冊的全日製本科學生🪯、專科生。
2、在我校註冊的非在職研究生(不包括由單位派遣到高校就讀💆🏿♂️,已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)
3🙋♀️、在我校註冊接受全日製高等學歷教育⏰,且其在內地(祖國大陸)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可在當地按規定報銷的港、澳🪷、臺學生。
二、繳費金額及待遇🙍🏽♀️🟣:
繳費金額🚴🏽♂️:參照上海市城鄉居民中小學標準同步調整📴,2016年繳費金額為100元。
參保待遇:
1、大學生就診實行校醫院首診製👨🏿⚕️;校內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學校支付90%,個人自負10%。
2、校外門💭、急診發生的醫療費用:起付線300元,一個自然年度累計超過起付線以上的部分,在一級醫療機構就醫的,由學校支付70%,個人自負30%;在二級醫療機構就醫的,由學校支付60%🏐,個人自負40%;在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的,由學校支付50%,個人自負50%🏄🏼♂️。校外門診就診必須先到校醫院開轉診單,否則不能報銷,急診無需轉診,就近就醫🙎♀️。
3、辦理住院必須到校醫院開具住院結算憑證🪞,否則不能享受醫保待遇🤦🏻。住院發生的費用由醫院和醫保局直接結算。標準為大學生每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設置起付標準(一級醫療機構50元、二級醫療機構100元🤜🏿、三級醫療機構300元),超出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,在一級醫療機構住院的80%🧗,個人自負20%;在二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75%,個人自負25%🚶♂️➡️;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60%,個人自負40%。
三、繳費方法及時間:
請符合參保條件的全體同學在2015年11月13日之前將100元錢打入交學費的銀行卡內🧖🏻♀️,由財務處統一扣款。如逾期未把錢款打入卡中致財務處不能扣款者🚚,則不能享受2016年城鄉居民醫保🏘🧊。
特此通知!
請同學們相互轉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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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勤綜合管理處
2015年11月04日